打造社会经济第一网

2013济南市市中区卫生系统招聘公告

2016-12-28 10:02栏目:资讯
TAG:


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有关规定,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济南市市中区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2013年市中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应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7年7 月23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201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1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公共卫生B岗位和C1岗位(定向招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达到招聘比例,核减或取消B岗位和C1岗位招聘计划并分别在公共卫生A岗位和C2岗位增加相应的招聘计划数。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此次共有3个单位10个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6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3年济南市市中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2)。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3日-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济南市市中区委党校(英雄山路74号)。
3.提交报名材料:需要应聘人员登陆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局网站 下载《2013年济南市市中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规范填写。
现场报名必查材料有:①《报名表》(提供本人手写原件,字迹工整);②本人身份证原件;③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择业期内人员需要提供本人《就业报到证》原件和毕业证,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增加提供本人本科段的毕业证;④学位证;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⑥留学回国人员应聘者,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⑦已被用人单位聘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用单位同意,并提交现聘用单位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另需报名者本人手写加备注:由报考者ⅹⅹⅹ本人提供),应聘者本人自行处理与现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事宜。在招聘单位组织进行审核报名资格时,需要应聘人员现场提交上述所需审查材料的原件,同时提交除《报名表》以外的其他所有必查材料的复印件(要求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后提交)。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当即在报名点提供上述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材料,最迟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24日下午16:00,过时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定向资格。符合定向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并于2013年7月28日在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局网站进行公示。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选名单确定之后,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及《济南市市中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到指定的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执业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介绍信;留学归国人员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应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选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分数不能低于最低分数。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市中区人民医院招聘岗位的人员除参加笔试和面试外还需参加专业测试,考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8月5日下午14:00,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到市中区卫生局办公室(信义庄南街66号)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及地点等详情见发放的笔试准考证。到达方式:乘42路、88路、k93、k139、BRT3路公交车到路经十一路信义庄站下车到信义庄南街路口向南100米路西,或“国美家电‘八一店’”下车往东200米到信义庄南街66号四楼。
1.笔试科目
笔试以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预防医学类、卫生检验类、医疗、医技类,考试内容均为基础医学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3年8月8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不予进入下一个测试环节。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可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B超和放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者,最低可按1:1的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临床A岗位增加相应的招聘计划数。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不占笔试阶段入围比例)。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在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两个环节,两个环节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
1、结构化面试环节。面试考察人选确定后,由区人社、卫生部门审核后,在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局网站公布,应聘者本人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取得面试资格。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在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局网站上通知,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依据笔试成绩排序依次进行递补,并在网上公布。
结构化面试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报考岗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宣布。
对无需参加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结构化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2、专业测试环节。专业测试按岗位类别进行测试,采取现场答辩或现场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宣布。
结构化面试考场及专业测试考场内均设社会监督席,派驻社会监督员在现场对组织程序、评分过程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
专业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人员按照结构化面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以及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进行考核体检。对无须参加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如出现招聘单位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者,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结构化面试,按结构化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对参加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如出现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则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名单,若专业测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范围人员,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结构化面试,按结构化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在考核体检时,对因弃权和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也按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进入考核体检的人员名单及总成绩在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局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考核体检工作由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考核体检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到区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核内容为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进行复审。对因弃权和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试交费、办理减免考试费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笔试费40元,面试费70元。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报名资格通过后,可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面试或笔试现场报名期间,在报名现场进行申请确认和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的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七、公示和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局提出聘用意见,报济南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济南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济南市市中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应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拟聘用的2013年上半年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应自发放《济南市市中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一周内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确立人事关系;如未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经用人单位同意,报济南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九、其他
本次考笔试、面试和专业测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