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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清洁生产是对传统污染防治方式的突破

2016-12-28 09:05栏目: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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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行清洁生产严格控制工业污染

  推行清洁生产是对传统污染防治方式的突破,是从源头预防抓起。

  清洁生产包括节约原材料和能源,淘汰有毒原材料。

  清洁生产是以较小的环境代价发展经济,以较低的成本保护环境,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在工业企业中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是“十五”规划的重要内容,也是避免重蹈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一、清洁生产的含义

  清洁生产是指将污染预防战略持续地应用于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中,通过不断地改善管理和推进技术进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降低对人类和环境的危害。清洁生产的核心是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将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1.清洁生产强调从社会生产的源头治理。传统的环境保护模式是末端治理,即出现污染后再治理。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末端治理的局限性越来越突出。一是末端治理投资较多,增加了企业生产成本;二是末端治理往往是污染物转移,容易造成二次污染;三是末端治理是事后处理,只治标,不治本,没有顾及资源的有效利用,不能解决资源浪费大、消耗高的问题。推行清洁生产是对传统污染防治方式的突破,是从源头预防抓起,尽可能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原材料转化率,减少对资源的消耗和浪费,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发展可能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以保证资源的永续利用。

  2.清洁生产贯穿企业生产服务的全过程。对生产过程而言,清洁生产包括节约原材料和能源,淘汰有毒原材料并在全部排放物和废物离开生产过程以前减少它们的数量和毒性。对于产品而言,清洁生产覆盖产品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即从原材料提取到产品的最终处理。对于服务而言,将预防性环境战略运用到服务的设计和提供活动中,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企业采用节约能源和水资源的技术、设备和管理措施,减少或者避免使用一次性的或者不易降解的消费用品,对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存放和处置,以防止污染和便于回收。

  3.清洁生产有赖于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目前我国相当一部分企业存在着产品单耗高、浪费大、资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企业生产工艺、技术落后和管理观念、手段、方式落后。企业只有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力度,用先进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实现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才能为实施清洁生产打下物质基础。企业只有加强管理,改变管理松弛、基础工作薄弱、规章制度不健全等状况,实现管理创新,才能将企业的技术改造投入转化成效益,使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中真正发挥作用。

  4.清洁生产体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全社会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抓好重点行业的污染防治,控制和治理工业污染源,依法关闭污染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企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将推动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企业实施清洁生产,采用清洁的无害或低公害的原料,生产无害或低公害的产品,实现少废或无废、甚至零排放,降低污染控制费,降低企业成本,在提高竞争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减少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及其危害。在社会中树立良好的环保形象,以较小的环境代价发展经济,以较低的成本保护环境,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二、清洁生产的实施

  企业是实施清洁生产的主体。我国境内的污染源70%以上来自于工业生产,如果工业企业能够做到清洁生产,则环境污染问题可以基本得到控制。

  1.制定并组织实施清洁生产计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清洁生产,制定并组织实施清洁生产计划,做到产前使用清洁生产原料和能源,产中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设备,产后实行产品回收利用或无害化处理,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产生。企业应当采用科学的方法,制定并实施减少能源、水和原材料的消耗,消除或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有毒物质的使用,减少各种废弃物排放及其毒性的方案,实现消除或削减污染。企业对于国家规定限期淘汰的高能耗、高物耗、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设备、技术和产品,应当按期停止生产、销售、进口和使用,并不得转让。

  2.设计制造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产品。企业进行产品和包装的设计,应当充分考虑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对人类和自然环境的影响,优先采用无毒、无害和可回收、易降解的原材料制造产品和包装。企业生产的产品应当取得清洁产品认证标识,例如节能和节水标识、绿色产品标识、可循环使用再生利用产品标识、其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品标识等。企业生产的大型机电设备、机动运输工具、耐用机电消费品等,应当在产品说明书中载明该产品的能耗、水耗以及污染排放指标,在产品的主体构件上,应当注明材料成分的标准牌号。企业生产采用化学复合材料制成的产品和包装,应当在该产品或包装上注明化学复合材料的名称,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产品,应当在产品标签以及说明书中注明该化学物质的名称及含量。

  3.改造落后的技术、工艺、设备。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当采用节约能源和资源以及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企业在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后仍然无法达到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时,应当同时设计、建设并运行污染治理设施。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应当做到:采用能源和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替代能源和资源消耗高、污染物产生量多的技术、工艺和设备;采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的原材料和消费品,替代有毒、有害或毒性大、危险严重的原料和消耗品;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废气、废液、热能等进行综合利用或循环使用。

  4.实行清洁生产审核。组织有关专家对企业生产和服务过程中能源、资源消耗以及废弃物的产生情况进行监测、统计和分析,并根据需要对整个生产、服务过程及管理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对于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进行生产的企业,以及因污染排放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被处以停产整顿或限期治理的企业,应当及时进行生产审核,掌握该企业产生的废物的种类和数量的详细情况,提出如何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以及废物产生的被选清洁生产方案,在对被选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和环境的可行性分析后,选定并实施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进而使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物量达到最小或完全消失的过程。

  三、推行清洁生产的鼓励措施

  实施清洁生产主要是采取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方法,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运用经济手段促进企业清洁生产。

  1.制定清洁生产鼓励政策。一是信贷支持,对清洁生产项目给予优先贷款;二是财政扶持,对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给以贴息,对采取列入国家清洁生产导向项目中的设备允许企业加速折旧,对用于清洁生产审核的费用允许列入生产或经营成本;三是税收优惠,对采取列入国家清洁生产示范导向目录中的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的企业实行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

  2.建立清洁生产服务体系。有关部门组织建立、健全清洁生产信息系统和清洁生产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向社会提供清洁生产方法、清洁生产技术、废物综合利用以及清洁生产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和服务,定期发布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组织编写适用于有关行业或地区的清洁生产指南和技术手册,指导企业实施清洁生产。

  3.形成清洁生产表彰奖励制度。对在完善产品设计、实行原材料替代、调整能源消费结构、采用优质无污染能源、推广洁净染料技术、改进生产工艺、更新改造设备、实施资源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并由新闻单位定期向社会公布清洁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4.优先采购清洁产品。政府在制定和实施政府采购计划时,在性能和价格相当的情况下,优先采购经国家授权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具有节能和节水产品标识、绿色产品标识、可循环使用标识、再生利用产品标识,以及其他有利于环境保护标识的产品,以鼓励企业采取有利于清洁生产的技术措施,生产符合社会需要的清洁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