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将新能源建筑补助金下达到省
2016-12-28 09:04栏目:环保
财政部、住建部日前下发通知,为了从整体上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两部委将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省级推广,将部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补助资金切块下达到省,由各省统筹安排用于非示范市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资金安排优先向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好、积极性高的地区倾斜。
通知要求,各省要进一步摸清本省可再生能源资源分布状况及建筑应用潜力。要加大对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等成熟技术的推广力度,凡全年日照时数大于2200小时的地区,都应在2014年前出台措施,在具备条件的民用建筑上进行强制推广。
两部委还表示,将优先支持太阳能光热应用等成熟技术的推广,启动和实施一系列重点工程,支持有关地方推广太阳能海水淡化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