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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患经营风险于未然

2016-12-27 17:35栏目: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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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它的发展和壮大不仅为社会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还为国家增加了税费收入,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然而,由于市场主体鱼龙混杂,不讲诚信现象依然存在,有些企业缺少防范意识,对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问题了解甚少,导致经营风险时有发生。缺少防范意识导致风险增加

  主要表现在:

  一、对合作伙伴资信情况考察不细,导致上当受骗。一些不法商人,他们或者两三个人合伙,或者借用他人的名义申办公司。在申办时,往往伪造资本证明资料,骗得注册,或者借用他人资金注册后又予抽逃,属于典型的“空壳”公司。这类公司没有正式、真实的账册,开办者往往把公司的有效资产落到自己或者亲属的名下,债务由公司承担,个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一些企业对合作公司的资信情况缺乏细致、深入的调查了解,投入资金或者供给货物后,便被不法商人占有、转移或者挥霍,无法收回。就是起诉到法院,由于股东虚假注册、抽逃资本和非法占有公司资产的证据难于收集,也无法追究股东的责任。

  二、法律关系不清,对经营活动把握不准,风险增大。法律关系不清,错定合同性质和名称,导致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及应承担的责任无法确定。

  三、乐观签约,缺乏风险评估及保护措施,一旦形成纠纷,损失难免。在经营中,缺乏对经营项目风险评估,好多项目没有对合作伙伴的资产、经营、信誉情况进行评估,没有对发生纠纷解决途径、方法进行必要的研究和效果上的考量。签订合同时,没有约定纠纷解决的方式,或者约定了不利于己方的解决方式。大多数合同没有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或者虽然对方提供了担保,但因未依法办理登记手续而归于无效。

  四、盲目联营,陷入联营陷阱。资金实力强的企业,往往是各方招商引资的对象,面对复杂的情况,稍有不慎,一旦投入资金,便会陷入矛盾和纠纷之中。

  五、对合同履行重视不够,导致后续工作被动。有的企业对合同的履行不够重视,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责任不清,应收账款得不到及时收回。

  六、对应收账款催讨不力,导致风险或者损失。一是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二是由于货款拖欠时间过长,欠款企业发生重大经济纠纷或者经营状况恶化,甚至破产,丧失偿还能力。

  七、诉讼措施不当,导致案件败诉或者无法执行。一是选择起诉对象不当,导致诉讼请求被驳回。二是没有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导致被告人的财产被其转移、处分或者被其它法院查封、冻结,失去了偿还债务的机会。三是有关事项没有保留书面材料或者材料丢失,导致无法向法庭提供证据;举证不全面或者不及时,导致超过举证期限而失权。四是经过诉讼程序胜诉后,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执行,使生效的判决、调解丧失强制执行的效力。七条中肯建议增强防范能力

  为了提高企业对经营风险的识别、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健康的发展,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第一,加强对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结合实际发生的典型案例,以案讲法,不断提高他们依法签订合同,运用法律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保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二,建立兼职或者专职的法律顾问队伍,加强对合同签订、履行的法律审查。企业可根据本单位人员和业务量等状况,设立专职或者兼职法律顾问,具体负责对合同签订、履行的法律审查和诉讼代理工作。

  第三,认真审查合作方的资信情况,谨防上当受骗。签订合同前,要对合作方的工商登记、资产、信誉及经营状况进行认真调查,对于公民个人开办或控制、无资产、操作不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要尽量规避。对于资信情况不明朗,但确有合作必要的,要通过严格财物控制、同时履行、对方提供担保等方式予以防范和化解风险。

  第四,密切关注合同履行过程,确保合同履行善始善终。在己方认真履行合同的同时,还要密切关注对方的履行行为,完善履行签认记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发生的问题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的问题,通过协商解决,必要时补充、变更合同。对于对方的违约行为,要及时提出警告或者制止,必要时依法行使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以维护己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慎重开展紧密型、法人型联营业务,预防联营风险。对于有些项目确实需要联营的,尽量采取协作型联营,即合作经营的方式进行,通过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约定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各自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加强应收账款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应收账款管理的长效机制。一是加强财务部门日常对应收账款的统计和分析,及时报告应收账款情况,控制应收账款规模;二是定期召开有主管领导、经营管理人员、法律顾问、财务人员参加的企业经营活动及应收账款情况分析会,对合同的履行、资金回收、存在的风险等情况进行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对于没有还款诚意,有较大风险的应收账款,应及时向法院起诉,以减少和避免经济损失;三是制定应收账款的催收、签认、资料保管等具体操作规范,保全证据,完善法律手续;四是把应收账款作为考核企业及经营管理人员业绩的主要内容,并与工资、奖金挂钩,充分调动企业和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五是建立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追究制度,对于不尽职责、滥用权利、贪图私利,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行政或者法律责任。从而形成应收账款管理、回收的长效机制,有利有节的开展工作。

  第七,视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对债务的态度,确定清欠方案。当发生纠纷时,通过协商解决,实行各方利益的双赢,这是最理想的状态。但是,必须有通过诉讼手段解决纠纷的心理和技术准备,一旦出现对方以种种理由推脱,迟迟不予落实,或避而不见;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有停产停业的可能;债务人欠债较多,有可能被起诉;或已经涉及重大诉讼,且诉讼进程表明其将败诉等情况,应及时启动诉讼程序,以避免和减少损失。做细诉讼准备提高胜诉几率

  向法院起诉清理外欠款,要做好以下事项:

  一是要选择好诉讼主体。合同关系具有相对性,一般只涉及相对人。但是,在相对人无履行能力时,就要选择有履行能力,并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人为被告。

  1、债务人已经歇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无力偿还债务,这就要调查债务人在工商登记时注册资金是否到位,如果虚假出资,验资机构虚假验资,金融机构提供虚假验资证明,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把债务人的开办单位或者股东、验资机构、金融机构与债务人一并起诉。

  2、法人资格滥用,如人格混同、公司财产不分、虚假股东等,就要揭开公司的面纱,请求股东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3、有的负债企业通过企业改制的机会逃废债务,这就需要针对其改制的具体情况,选择起诉对象,诉请改制后的新企业、负债企业的投资人承担责任。

  4、行使代位权,起诉次债务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二是弄清纠纷性质,确定诉讼请求。解决能否胜诉,如何起诉有利的问题。不同的合同,反映着不同的法律关系,而不同的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不相同。所以,决定起诉时,要研究合同纠纷的性质,是买卖合同纠纷,还是合作合同纠纷;是借款合同,还是联营合同纠纷。然后再确定诉讼主张和请求,是主张合同有效,还是主张合同无效;是主张继续履行,还是主张终止合同;是主张赔偿损失,还是主张支付违约金以及请求的金额等。

  三是注意收集、提供有关证据。依照法律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主张权利要有证据支持,否则,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因此,要保留好合同书、运单、结算凭证等文书原件,及时向法院提供。

  四是尽量收集对方的财产线索,及时申请财产保全。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在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法院查封、扣押、冻结对方的财产。受诉法院一旦对财产实施了保全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其他法院也不得重复保全。可见,申请财产保全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债权。

  五是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后,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对方为公民的为1年,对方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超过法定期限申请执行的,法院将不予受理。

  当然,还要有诉讼风险意识。诉讼不是万能的,诉讼与经营一样也有风险,当出现签订的合同有瑕疵、有关证据灭失、超过诉讼时效等情况时,法院就不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债务人确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其进入破产程序时,胜诉的判决也无法得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