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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的群众工作之论

2016-12-27 17:35栏目: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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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执政能力建设高度,审视和加强国有企业群众工作,必须从分析和研究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群众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上,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必须从关心企业困难群体,妥善安置职工上,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必须从调动企业职工共谋发展的积极性上,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必须从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方法上,提高新形势下国企群众工作的驾驭能力。(一)我们必须从思想上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实际中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群众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特点,从实践中努力探索新思路、总结新方法,不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企业群众工作,是我们党执政能力建设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党的最大政治优势就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以后最大的危险就是脱离群众”。把党的执政能力和夺取政权的能力进行比较,不足的地方可能就在于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而党的群众工作能力,是党最基本的执政能力。

  当前,国有企业正处在国企改革与国资监管齐头并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构建现代产权制度交叉运行的特定时期,在这一特定时期中,由于企业体制的转轨、经济战略布局的调整、职工利益关系的调整,加之中西文化的碰撞,企业群众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企业职工理性思维日趋活跃;二是企业职工群组合多变;三是企业困难群体增多;四是职工群众的实际需求与现实政策和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五是认识上的偏差和工作方式方法滞后不能适应现代企业群众工作的要求,等等。从企业改革改制中所暴露出来的群众工作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我们不难看到,新形势下的企业群众工作是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具有探索性和挑战性。因国企改制突出问题所导致的群体性事件来分析,企业职工上访的趋势只会上升,不会减弱。这是因为部分职工群众思想观念跟不上企业体制转型的变化,因为身份置换、下岗、转岗等形成的落差,因为很多实际问题和要求得不到解决和满足所致,他们采取上访方式来袒露自己的抵触情绪和思想上的积怨,如聚集上访、堵路、堵门、围攻等等。对于这种群众性的集聚上访,我们有的同志往往不理解、不关心,方法上简单粗暴,甚至将问题扩大化,从而导致矛盾积聚。面对这些“不大讲理”或者“自有其理”的上访群众有时会不知所云;面对破产企业中要求“按政策享受某种待遇”或“解决某种问题”的上访群众,有时会一筹莫展,甚至产生对立情绪。这种消极的、应付式的处理态度,导致上访群众对企业、对政府以至对党产生怀疑,失去信任感。如有一家企业几百名工人连续38天堵厂门事件是一个典型事例。他们不相信原主管部门、不相信省委省政府工作组。从对事件的处理过程中,我感到党和政府在某种程度上在企业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在不断弱化。这一事件给我们是一种警示:你不关注群众,群众就要“关注”你。因此,我们必须从思想上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实际中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群众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特点,从实践中努力探索新思路、总结新方法,不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二)我们要认真落实好党的十七大精神,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要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失业、工伤等保险制度,解决好职工的劳动就业、工资分配、社会保障、职工安全卫生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等问题。

  就企业而言,随着一大批企业重组、兼并、破产,企业职工下岗分流的情况日益增多。企业人员隐性失业进一步显性化,随之而来的是困难群体不断增多。一是下岗分流人员,他们因企业兼并重组或破产而失去固定收入来源,又一时难以找到维持生计的办法和工作,这部分人员大多是养家糊口的家庭支柱。二是伤残人员,他们因企业体制转制或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生活得不到保障,而离开企业又难以在外谋生,只得靠微薄的伤残费生活。三是工亡人员家属,他们因失去劳动力,家庭失去竞争能力,而导致贫困。四是贫困在职人员,这部分人员虽然留在岗位上,但收入低下。五是低保人员,这部分人虽然按政策享受了低保,但由于社会保障制度的滞后,加之低保线较低,致使生活难以为计。造成这部分职工群众生活贫困的主要原因不在职工本身,他们是被动性的。

  党的十七大报告深刻指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要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用、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因此,我们要认真落实好党的十七大精神,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要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失业、工伤等保险制度,解决好职工的劳动就业、工资分配、社会保障、职工安全卫生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等问题,要为下岗职工、伤残职工和家庭特困职工提供就业援助,开辟就业市场,构筑扶贫帮困服务平台,实现困难职工再就业;要组织企业工会大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努力形成政府支持、企业帮助、工会运作的解困帮扶工作格局;用行动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凝聚人心,为企业的发展、为社会的和谐创造一个理想的环境。(三)要充分认识企业文化、企业精神与企业品牌、企业发展的相互关系,认识企业职工在促进这种关系发展上的作用。把立足点和落脚点放在提升职工的整体素质上,放在挖掘潜力,促进生产发展上。

  综观中外强势企业的发展,无一不是把提高员工的自尊、自立、自觉、创造意识,提升员工的文化主体意识和整体素质,激发和刺激员工的价值实现放在企业发展首位。像日本的松下、东芝,像美国的麦当劳、得尔塔航空公司,像德国的西门子、奔驰,像我们国家的联想、海尔等一批优秀企业尽归如此。

  我们有些企业领导对企业职工地位的认识和群众观念与党的要求相差太远。一些企业领导人颠倒了同企业职工的关系,把自己放到企业“主人”的位置上,以“老板”自居,引起职工不满,工作处于被动。

  笔者在对有关企业的调查中感觉到,绝大多数企业职工对自己所在企业都有深厚的感情,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都是非常关注,他们不希望自己的企业倒闭、破产或被兼并,不希望自己失去对企业的依靠、失去自己的工作。这种认识表现出了对企业的热爱和满足。充分利用和发挥好这种热情,职工群众的潜力就会像火山一样爆发出来,这是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在调查中,我还发现大部分企业只关注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忽视了对企业文化精神的培育和提炼,忽视了对企业产品的挖掘。形不成企业的品牌,这是阻碍企业发展的瓶颈。一个企业的发展需要有一种企业精神来支撑,一个品牌的形成需要凝聚职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去铸就。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企业文化、企业精神与企业品牌、企业发展的相互关系,认识企业职工在促进这种关系发展上的作用。把立足点和落脚点放在提升职工的整体素质上,放在挖掘潜力,促进生产发展上。(四)要用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探索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

  党的群众工作作为我们党根本的工作制度,同其他一切事物一样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创新。这就需要我们用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探索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

  首先,必须增强“三种意识”。即为党分忧、为国排忧、为民解忧的意识,要有勇于承担历史与时代赋予的崇高使命感,要有“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责任感。

  其次,要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一是要抓好企业党的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二是要进一步落实党员的主体地位,调动企业广大党员在党风企风建设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要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企业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四是要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查处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各种腐败行为。

  第三,要建立健全与群众密切联系的制度,要建立和完善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分配和职工生活保障制度体系,使广大职工在政策法律的层面上感受到党和国家的体贴和关怀。

  第四,要积极探索与企业职工群众交流的有效形式。要建立和健全企业职代会制度,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长效机制,从而,不断畅通民主渠道,不断提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和能力。